文征明《燈花等詩卷》
文征明(1470.11.28日-1559.3.28),原名壁(或作璧),字征明。四十二歲起,以字行,更字徵仲。因先世衡山人,故號"衡山居士",世稱"文衡山",漢族,長州(今江蘇蘇州)人,明代畫家、書法家、文學(xué)家。因官至翰林待詔,私謚貞獻先生,故稱"文待詔"、"文貞獻"。
文征明的書畫造詣極為全面,詩、文、書、畫無一不精,人稱是"四絕"的全才。
書法明顯有來自黃庭堅(1045-1105)的影響,筆勢縱橫,點畫開張,結(jié)體中宮收緊,大開大合,予人以氣勢開闊、風(fēng)神灑脫之感,這都是黃氏大字行書的特點。實際上,文氏的“仿黃大字”,由于幾可亂真,曾有被裁去款印,作為黃庭堅墨跡出售的經(jīng)歷,從中亦可見文徵明“仿黃大字”之成就。
從現(xiàn)存法書作品來看,文徵明的“仿黃大字”,始于60歲之后,足風(fēng)其在書法創(chuàng)作方面不懈的探索精神。這件《自書詩卷》,作于文徵明78歲高齡時,然而縱觀全篇,筆力蒼勁老辣,氣勢大氣磅礴,殊無老頹態(tài)。值得一提的是,文徵明對黃庭堅的學(xué)習(xí),僅限于大字行楷,其“小字”,直至晚年仍保持著嚴謹雅正的本家面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