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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王羲之行書《奉告帖》拓本,四行,三十六字?!缎蜁V》王羲之行書目中著有此帖。此帖第一行“羲之”的“之”字似多一筆,極不自然,第一二行“耳&rdqu
王羲之行書《奉告帖》拓本,四行,三十六字?!缎蜁V》王羲之行書目中著有此帖。此帖第一行“羲之”的“之”字似多一筆,極不自然,第一二行“耳”字末筆長豎亦不自然。這是《閣帖》摹勒過程中訛誤失真的明顯證據(jù)。又,第二行“伯熊過見之,悲酸”一句,按文義是說伯熊其人過世,令人悲酸。句中有一“見”字,則于文理不通。北宋劉次莊《法帖釋文》、明顧從義《法帖釋文考異》提出這一問題。清王澍認(rèn)為“過見之”的“見”釋為“兄”也通,其實依然不通。伯熊,《右軍書記》中《伯熊帖》云:“伯熊上下安和……可令熊知消息。”
安思遠(yuǎn)藏本
澄清堂帖本
釋文:羲之白:奉告慰,反側(cè)。伏想比安和,伯熊過見之,悲酸,大都可耳,惟垂心,羲之平平,一日白比具。